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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学公告

根据《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关于给予唐剑等66名专科生退学处理的决定》(城建院发〔2023〕23号),我院共有10名学生被给予退学处理,具体名单如下:

公告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4月5日。退学后,该生不再是我校的在籍学生。学生本人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的,可在公告期

序号

学号

姓名

班级

1

192060321

孙红伟

建工193

2

192060736

高见

建工197

3

192060918

闫思宇

建工199

4

192060923

李耀志

建工199

5

192060936

战强

建工199

6

192061003

王龙

建工1910

7

192061038

徐连营

建工1910

8

192070208

王振兴

道工192

9

192070512

曲长茂

道工195

10

192070140

高玉金

道工191

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
联系电话:024-31679878

附件:《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关于给予唐剑等66名专科生退学处理的决定》(城建院发〔2023〕23号)

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土木工程学院

2023年3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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